近期,我局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要求,结合全市教师队伍实际,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评选推荐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5月27日收到推选通知后,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区及局属学校。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学习推选条件,对标典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二是突出贡献,严格程序。要求各地各校对照推选条件,组织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曾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积极申报,按个人自荐、民主测评、班子集体研究程序推荐。经过基层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并报当地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及公安部门审核,宜昌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产生推选结果并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