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24〕1号)文件要求,持续巩固全市中职学校招生秩序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现就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规范本区域中职学校招生秩序负全责。要加强对生源初中学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要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中职学校应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规范招生秩序,各中职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统筹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统筹管理,审核和对外发布具备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及专业。凡在宜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核后方能印刷和发布。强化“三个一律”原则:凡未经市教育局审核的,一律视为无效招生简章,一律不下达今年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在媒体上公示公告。
切实强化“六个统一”“六个严禁”,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进一步强化招生纪律,严禁向未录取考生提前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学费,严禁接收已通过招考平台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名,严禁与其他不具备中职办学资质的机构或“中介”联合招生,严禁以专业方向作为专业名称招生。
三、坚持正确导向,规范招生宣传
凡在宜开展中职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的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坚决制止。市教育局将统一安排中职学校进校宣传,在规定时间内,各地、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备资格的中职学校进校宣传,不得搞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不得接受未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进校宣传,不得在规定时间外私自接受中职学校进校宣传。
要从“就业有优势、创业有本领、升学有通道、终身发展有基础”的角度客观全面宣传职业教育,准确传递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和价值导向,不得以学校开设有本科备考班、文化高考班、美术高考(特长)班、艺术高考班、高考重点班、技能高考班和可采用普通高中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等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
四、落实阳光招生,规范学籍管理
所有有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宜昌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经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录取后,再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到校报名。严格按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严禁虚报学籍和“一校两牌”注册学籍。新生须在录取学校就读,第一学期末可办理转学。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已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五、从严执纪监管,确保整治效果
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市教育局将把各学校的招生办学行为与专业建设、评先表彰、“双优计划”等项目挂钩。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问贵追责。对在招生、学籍管理和学生资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将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凡虚假宣传、误导欺骗考生及家长的,一经查实,录取学校必须无条件退档,市教育局将核减该校当年招生计划,并通报批评。
附件:2024年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
宜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2024年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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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工作安排 |
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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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
1.印发通知 |
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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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
2.工作部署 |
完成2024年招生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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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章审核 |
在宜招生的中职学校将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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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
4.公布计划 |
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招生学校、专业和计划,未经公布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展招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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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生宣传 |
各中职学校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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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
6.集中宣传 |
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确定本区域初三学生中考后集中返校时间,教育局公布允许进校宣传的中职学校和进校宣传时间;中职学校进入初中开展招生宣传,其中职教园区学校到各区的宣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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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志愿填报 |
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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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网上录取 |
市招考办按照录取规则组织网上录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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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到校报名 |
录取学校通知已录取考生到校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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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征集补录 |
市招考办按照录取规则组织征集志愿填报、补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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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
11.学籍核查 |
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实地、逐校、逐班级开展学籍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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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
12.学籍注册 |
市教育局严格按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