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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批
宜昌市远安县被认定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发布时间:2025-03-21 12:30 来源:督导办(行政审批和执法科) 阅读次数: 打印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我市远安县被认定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成为湖北省首批通过国家认定的县。

  义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近年来,宜昌市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放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首位。2014年,宜昌率先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市以全面实施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教育数字化、教师专业化、教学优质化、办学集团化,教育公平成效显著,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管理全面加强,为推动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我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县管校聘、生态小公民、教联体建设、生动课堂、数理文化节、每天1节体育课、教师交流轮岗“十百千”计划、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等多项工作受到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充分肯定。

  远安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打造山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标杆目标,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为引领,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走出了一条具有远安特色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之路。

  下一步,宜昌市将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契机,坚持五育并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宜昌教育强市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家门口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来源:督导办(行政审批和执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