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管教育 坚守公益属性——市教育局专题部署民办中小学规范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6-05-28 14:10 来源:宜昌市教育局 作者:政策法规科 阅读次数: 打印

2026年5月26日上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局管民办中小学规范管理工作专题会。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民办中小学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扩充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分析了当前全市民办中小学规范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局管民办中小学规范管理进行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毛泽聃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市11家局管民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

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民办中小学规范管理的极端重要性,正视当前民办中小学发展中出现的内部治理不完善、办学行为不规范、公益属性弱化、安全隐患风险并存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规范管理,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维护教育公平,维护区域良好的教育生态,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要突出重点,全面落实规范管理各项工作要求。一是要规范党建工作。坚持党管教育,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育人全过程,构建全员育人体系和大思政格局。要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在教材选用、课堂教学、课后辅导、校园网络等重点领域加强管理。主动排查,加强校园信访矛盾化解,维护校园稳定。二是要规范招生管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阳光招生系列要求,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招生宣传审批备案,严禁通过举办校园开放日等行为提前违规招生。三是要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办学成本核算制度,基于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4〕46号)等有关教育收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制定或调整标准的,应当于秋季开学前1个月向社会公示,并保持收费标准稳定。要严格落实监管账户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四是要规范教学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规范管理10条”要求,加强并落实“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严禁组织违规补课。切实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教材教辅征订、校服购买等系列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五是要规范师资管理。要严格落实教师准入制度,配齐配强配优教职工。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要求,加强排查,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六是要规范安全管理。要特别关注食品、消防、实验室、学生寝室、功能教室、心理健康等领域安全要求,压实安全责任,守牢校园安全底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要压实责任,共同推进民办中小学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一是要压实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各民办教育集团和学校要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学校内控体系,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防范办学风险。二是要压实监管责任。局机关各科室要主动担责,及时指导民办学校处理招生、收费、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及校园安全等系列问题,推动民办学校整体提升治理水平。三是要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年检、综合督导、专项检查等途径,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及时通报,强化结果应用,推动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共同维护区域良好教育生态。

来源:宜昌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