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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教育局学校航拍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1 17:19 来源:计划财务科 作者:计财科 阅读次数: 打印


宜昌市教育局学校航拍项目第二次询价

采购公告

 

为完善宜昌市直学校基础影像档案建设,规范校园实景资料管理,我局就学校航拍项目再次采用询价采购方式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宜昌市教育局学校航拍项目

2.采购单位:宜昌市教育局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圆整)

5.服务地点:宜昌市教育局指定10所学校

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供应商需完成10所学校全域航拍、资料规整、档案建立、成果汇总等全流程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拍影像拍摄:完成学校整体4K超高清俯瞰全景航拍作业,画面清晰、无畸变、无遮挡,画质、分辨率符合高清档案留存标准,视角全面、构图规整,真实还原校园整体风貌。

2.资料整理与基础建档:核对校园基础信息,建立标准化学校影像档案,配套航拍影像清单、场地设施备注说明等,做到档案分类清晰、信息准确、格式统一。

3.专项汇报材料编制:结合项目成果编制专项汇报材料,包含项目概况、作业流程、全景成果、档案建设等内容,排版规范、内容详实、视觉效果良好,满足汇报使用要求。

4.工期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于2026630日前提交全套完整成果文件。

5.保密要求:对项目全部资料、数据严格保密,严禁外泄、转借或挪作其他用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摄影摄像、图文制作、档案整理、影像服务等相关内容。

2.配备不少于2名专业作业人员,具备航拍、影像后期、资料建档能力,拥有完成本项目所需专业设备,可保障服务质量与交付时效。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无不良从业记录,须提供诚信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异常低价审查要求

评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响应报价低于全部合格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响应报价低于合格供应商中次低报价的50%

响应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50%

询价小组综合判断报价过低,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无法正常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审查后,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报价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成本测算、人工、设备等相关佐证材料;无法提供材料或材料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团队配置、持有CAAC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诚信承诺书、服务方案、成果交付承诺、工期保障承诺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六、文件递交相关信息

递交截止时间:202661710

递交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27号宜昌市教育局9012办公室

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逾期送达、密封破损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

联系人:黄元新

联系电话:0717-6269629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报价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宜昌市教育局

2026611

来源:计划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