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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2 12:00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 打印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落实阳光招生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4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全市各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以下三种方式均可登陆:①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热点查询“招生入学”,网址http://jyj.yichang.gov.cn/②湖北政务服务网:宜昌市特色服务“招生入学”,网址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③移动端:鄂汇办APP,城区新生还可使用“宜格服务”小程序或“宜格服务”居民微信群,根据相关条件,在平台申请学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两为主”原则做好片区学校对应工作。跨省、市升学学生学籍办理统一在国家学籍系统中进行操作。

(二)寄宿制公办学校招生。寄宿制公办学校要按照划片招生原则,接收片区内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不接收片区外学生。如果学校所在片区生源不足,有空余学位拟招收划片区域外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学生对应片区学校要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户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应片区学校以居住证(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务工经商证明为准。对特殊情况,学校无法判断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认定办法。

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按原定招生政策进行。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宜昌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建立招生平台、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电脑随机录取时间、统一确认录取结果和统一通知入学,由各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县市(含夷陵区)民办学校招生由当地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明确招生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在总计划内分设本校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5年校外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24年校外实际招生比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实施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实行网上分类报名和招生录取。报名就读民办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已申报公办学校学位的前提下,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该校招生录取。填报多所民办学校的,直接取消招生录取资格。

(三)规范录取程序。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市教育局统筹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符合民办学校直升计划的学生不得参与电脑派位,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参与电脑派位的学生名单;符合我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条件的双(多)胞胎学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可以选择以捆绑报名或分开报名方式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选择捆绑式报名的学生,应于623日前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的民办学校现场审核确认。选择捆绑后的双(多)胞胎以家长确认的号位参加电脑派位,若录取,则按照实际捆绑人数安排学位;若未录取,则同时都不录取。630日,开展民办小学、初中录取工作。录取过程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录取结果经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招生平台中审核确认后,由学校统一发布。

三、有关事项

(一)执行招生计划。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凡不属于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学校和允许跨招生片区就读的公办学校学生不受此条限制),以及未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读满三年或超过三年的学生,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分配生资格,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并报属地教育局备案。

(二)规范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保障特殊学生。各地各校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残疾学生要视情妥善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新修订的《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2022472号)相关规定给予优待。各地要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落实“行政、教育”双线管理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四)落实“十项严禁”。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考试;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课程班等,班级任课教师应根据教龄、性别、职称、学科等合理均衡配置;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对属地教育局及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民办学校核减招生计划10%,若造成群众上访投诉、负面舆情炒作等严重情形,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追究属地教育局和学校相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1.宜昌市2025年小学入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宜昌市2025年初中入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
.宜昌市教育入学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宜昌市教育局

2025512


附件1

宜昌市2025年小学入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事项

623日至26

适龄儿童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小学学位

630

城区民办小学录取,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随机录取,摇号时间统一为630日上午9:00

71日至2

公办小学网上审核学生申请信息

73日至4

公办小学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学校现场审核,指导家长重新修改、完善网上注册信息。

7月底

各县市区完成小学新生对应到片区小学工作

825日起

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平台打印录取通知书

830

新生报名

910日前

完成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附件2

宜昌市2025年初中入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事项

620日前

各地教育局和学校在国家学籍网完成小学生毕业操作,完善并公布招生片区,制定招生方案。

623日至26

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学位。

630

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随机录取,摇号时间统一为630日上午10:30

71日至2

公办初中网上审核学生申请信息

73日至4

公办初中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学校现场审核,指导家长重新修改、完善网上注册信息。

7月底

完成小学毕业生对应到片区初中学校工作

825日起

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平台打印录取通知书

830

新生报名

910日前

完成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附件3
 

宜昌市教育入学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市县区

小学

初中

宜都市

0717-4837348

0717-4837348

枝江市

0717-4286155

0717-4286155

当阳市

0717-3253925

0717-3253675

西陵区

0717-6749115

0717-6749116

伍家岗区

0717-6777254

0717-6777254

点军区

0717-6672982

0717-6672982

亭区

0717-6511759

0717-6511759

高新区

0717-6999569

0717-6999569

夷陵区

0717-7818835

0717-7831157

远安县

0717-3821996

0717-3821996

兴山县

0717-2581345

0717-2581345

五峰县

0717-5826203

0717-5826203

长阳县

0717-5335078

0717-5335078

归县

0717-2880903

0717-2880903

 

来源:局办公室